大学生自杀事故中高校的注意义务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9931.2014.02.018

大学生自杀事故中高校的注意义务

引用
作为群体性高等教育活动的组织者,高校依法应对大学生自杀事故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保护学生、家长对高校安全性的合理信赖和高校履行社会责任是这种义务的法理来源;确定高校注意义务的内容可以借鉴英美侵权法中的“合理人”标准,考虑事故损害的可预见性、预防措施的合理性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规范要求等因素确定。高校应当建立预警机制,及时筛查发现自杀高危学生;对有自杀倾向的学生采取心理干预、尽力消除或缓解引发学生自杀的因素、联系学生家长和社会力量提供帮助等危机干预措施;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救助自杀学生。

侵权责任、注意义务、安全保障义务、大学生自杀

G64;D92

2014-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97-10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青年研究

1002-9931

11-2579/D

2014,(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