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931.2008.02.011
论儿童法律地位演进
当代各国都确立了儿童具有普遍、独立、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这一地位并非从来就有,而是经历了长期的历史演进.儿童法律地位的发展经历了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在逻辑历程上经历了从特殊到一般,从依附到独立,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的历程.儿童是否具有完全自治权,儿童是否是普遍人权的主体在学界还有争论.
儿童、儿童法律地位、儿童自治权
D9 ;D90
2008-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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