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931.2007.04.010
程序治校与学生权利保护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5条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这是我国第一次在教育法律、法规中使用"程序正当"一词,充分表明了中国在教育法治的道路上已经迈出了重要一步.而规定中提到的"程序正当"并不能完全等同于"程序正义",前者是后者的必要条件,即正当的程序是实现程序正义的必经之路,后者是前者的目的.学校应当通过正当的管理工作程序,达到管理工作程序正义的目的.程序正义有其独特的理论基础,以此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程序的理论来源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程序正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工作、工作程序、程序正当、普通高等学校、理论来源、教育法治、教育法律、处分、完全等、中国、证据、校对、基础、法规、道路
D9(法律)
2007-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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