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572.2016.32.008
城区成年居民体力活动模式与超重及肥胖的关系研究
背景增加体力活动位居健康促进措施之首,其健康效应已涉及超重、肥胖及相关慢性病的发生、发展和预后。而大量久坐行为独立于中高强度体力活动水平,增加超重、肥胖及相关慢性病的患病风险。因此,要评估体力活动与肥胖间的真实效应,仅关注中高强度活动或静坐活动是片面的,应综合考虑日常生活中多种体力活动组合形式与超重、肥胖的关联。目的探讨城区成年居民不同体力活动模式与超重、肥胖的关系。方法于2013年3—10月,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在南京市和上海市选取756名成年居民进行调查。收集研究对象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高、体质量、慢性病患病情况,采用体力活动日志调查研究对象连续7d的体力活动时间。采用因子分析评价研究对象体力活动模式,将各体力活动模式的因子得分分为等距的4组,由低到高将研究对象分为Q1组、 Q2组、 Q3组和Q4组。结果研究对象超重率和肥胖率分别为33.2%(251/756)和6.3%(48/756)。男性超重率、肥胖率均高于女性(χ2=23.80、8.79, P<0.01)。各年龄段超重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3.20, P<0.05)。因子分析提取前4个为主要因子,特征值分别为2.52、2.00、1.45和1.18,累积贡献率为57.5%,分别命名为久坐模式、居家模式、均衡模式、锻炼模式。 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经校正混杂因素后,久坐模式是超重、肥胖的危险因素,居家模式是超重、肥胖的保护因素( P<0.05)。未发现均衡模式、锻炼模式与超重、肥胖的发生风险有关( P>0.05)。久坐模式Q1组与Q4组中强度活动、高强度活动时间百分比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P>0.05); Q1组静坐活动时间百分比低于Q4组,低强度活动时间百分比高于Q4组,总能耗高于Q4组(P<0.05)。居家模式Q1组与Q4组中强度活动、高强度活动时间百分比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P>0.05); Q1组静坐活动时间百分比高于Q4组,低强度活动时间百分比低于Q4组,总能耗低于Q4组(P<0.05)。均衡模式与锻炼模式各强度活动时间百分比及总能耗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以静态活动为主的久坐模式是超重、肥胖的危险因素,锻炼模式并不能完全保护个体久坐对健康的消极影响,通过低强度体力活动累积而获得高水平能量消耗量增加的居家模式可补偿久坐对健康的危害。
超重、肥胖症、体力、久坐生活方式、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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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4.3(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资助项目2012BAK23B02
2016-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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