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合作的论文--在妊娠和分娩期对孕妇进行干预的利弊的证据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7-9572.2005.24.013

医患合作的论文--在妊娠和分娩期对孕妇进行干预的利弊的证据

引用
@@ 1 产前超声检查 1.1 对妊娠16周妇女实施超声检查的利弊的证据用于证明妊娠16周时进行超声检查的益处的大型研究有4项,上万名妊娠妇女参加了该研究,4项研究均将孕妇分为两组,观察组孕妇只在妊娠16周时接受超声检查,对照组孕妇不接受超声检查,观察两组孕妇所生婴儿的健康情况,结果没有一项研究显示两组婴儿健康情况间有差异.另外还有4项试验观察了在妊娠期内进行2次或多次超声检查的影响,第1次超声检查在妊娠16周时进行,第2次检查在24~26周内进行,第3次检查在妊娠32~36周进行.这些研究都没有发现观察组与对照组间有显著的差异.其中一项规模最大的研究包括7 500名孕妇(观察组),在妊娠16周时进行超声检查;另外7 500名孕妇(对照组),她们只是在医疗需要时才进行超声检查,其中5/6的孕妇没有进行过超声检查,对比两组孕妇的新生儿死亡率,婴儿出生时的问题包括癫痫发作、出血、照顾护理的需求、神经损伤、对氧的特殊需要以及其他详细结果,没有发现两组结果间有显著性差异.

妊娠、分娩、干预

8

R715.3(妇产科学)

2006-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031-203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全科医学

1007-9572

13-1222/R

8

2005,8(2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