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发行百元面值中国革命政府债券之售价考
中国革命政府债券是孙中山委托法国人李安利在巴黎印制的筹饷债券,因正背分别印有英文及法文,俗称“英法文债券”.其译文为:“中国革命政府约定付给持券人一百元.本政府在中国成立后一年,由广东政府官库或其海外代理机构支付.1906年1月1日,总理孙文(签名).”该券印成后,于1906年夏从法国运抵新加坡,一部分开始发售,大部分送往香港寄存.1907年3月孙中山离开日本赴越南河内设立领导国内起义的秘密总机关,在镇南关起义之际,存港债券被运往越南备用.随着1908年5月河口起义失败,起义领导人先后从越南撤离,所存越南之军债券亦被移送至新加坡.至1909年春,因遭殖民当局干涉发售,此项债券被迫焚毁,其发行时间前后仅两年多.
由于中国革命政府债券存有许多疑团,因此一直颇受人们关注,仅其实际发售价即有诸种说法.2009年第4期《中国钱币》所刊左松涛《孙中山发行的“中国革命政府债券”史实考》,依据1906年8月28日巡警部探访局长史云向清廷的密报等,认定其实际发行价并非为笔者所提出的“以一还四”,而是“以一还十”,甚至还是“以一还百”.他的结论是否真能“还百元债券之历史本来面貌”?笔者认为显然有必要“仔细研读,比勘既有史料”,再作一番讨论.
孙中山、政府债券、中国革命、革命政府
K257;F812.5;D693.0
2014-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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