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罚款无上限 终身追责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罚款无上限 终身追责

引用
自2015年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和“长了牙齿”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新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按日计罚上不封顶”、“企业违法可拘留责任人”、“环保部门可直接查封查扣设备”等“要命的”权限.广州首次查封两家严重污染企业、湖南首例环境污染入刑案、首例环境公益诉讼在福建立案、河南驻马店政府因制革园区不达标企业违规生产被环保部正式约谈,新《环保法》频频在各地“亮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应有惩罚.新《环保法》正初步显现出对环境违法犯罪的巨大震慑力.事实上,早在2013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就已正式实施,此后,关于各行业企业由于排污被判刑的事例不胜枚举.皮革行业企业作为涉污企业,同样成为环保法的重点监督对象,自2013年《解释》正式实施以来,福建、温州、河北等地的多家小型皮革企业和皮革作坊主被追究刑事责任.新《环境保护法》的正式实施再次给皮革行业企业敲响了警钟,使企业更加清醒的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44

2015-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9-5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皮革

1001-6813

11-2649/TS

44

2015,44(9)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