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621/cjarrp.1005-9121.20190424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定位与实践角色
[目的]构建德治、 法治与自治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乡村振兴.[方法]文章分别从历史视角和组织视角研究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变革和农村各类组织构成,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区属性探讨了其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从制度视角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乡村治理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结果]农民合作社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具有多项功能和价值,可以教育和引导农民,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能代表农民发声,成为农村公共事务协商决策的重要主体;可以承担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成为乡村社会建设的重要承载主体;可以调节农民之间、 农民与其他各类组织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成为乡村社会重要的纠纷调处主体.[结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乡村治理,要从转变观念、 完善体制、 创新方式、 完善法律等方面,加快推动合作社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协商决策,承担更多公共服务.(1)要转变观念和意识,重视合作社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作用.(2)完善乡村管理体制,细化县乡政府与村级自治的职责和界限.(3)推动合作社规范发展,健全合作社民主管理.(4)推动购买服务方式,让合作社承担更多乡村公共事务.(5)完善法律法规,为合作社参与乡村治理提供法制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规范发展、乡村管理体制、合作社民主管理、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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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水产、渔业)
"香港乐施会委托——乡村振兴视野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多为多维功能与发展定位" 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
2019-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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