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621/cjarrp.1005-9121.20170922
土地经营规模对农户种粮收入的影响分析 ——以吉林省公主岭市为例
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作为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农民收入来源的重要依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至今虽然取得很大成就,但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的传统经营方式弊端日益显现,农民种粮收入难以实现有效增长.[目的]为了达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促进农民增收、 加快小城镇建设等目的.[方法]通过选取产粮大县公主岭市为研究对象,利用实地调研数据对不同土地经营规模下的种粮成本及利润水平进行比较,并运用C-D生产函数对数据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从种植成本来看,5~20hm2中等经营规模投入的综合成本低于5hm2以下小规模和20hm2以上大规模经营;从利润来看,5~20hm2中等经营规模无论是自有承包地还是转包地所获得的每667m2平均利润均高于小规模和大规模的经营规模.[结论]公主岭市农户土地经营面积为5~20hm2的中规模优于其他土地经营规模.同时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其对农户种粮收入的影响程度,进一步证实土地经营规模对农民种粮收入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从而提出推进公主岭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对策建议.
土地经营规模、农户种粮收入、多元线性回归模型、适度规模经营、公主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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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6.1;F301(中国农业经济)
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委托项目 "吉林省典型产粮大县财政与民生问题专项调查研究" 201314
2017-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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