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621/cjarrp.1005-9121.20160636
我国乡村生态旅游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
乡村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新的旅游业态,在乡村旅游中注重生态环境与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对农民增收与农村环境保护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对于乡村生态旅游,从概念上到操作上仍然是十分模糊的,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政府对旅游项目有效管理。文章研究认为,乡村生态旅游具有一定公共物品属性,完全依靠市场调节是远远不够的,在不同地区和不同阶段都需要政府介入,但政府行为应当结合具体阶段特征采取适宜策略。政府应通过乡村旅游试点项目的实施,对其有效性、效率、影响和可持续性进行科学的监测和评价;将能力建设同具体的项目操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乡村生态旅游项目实施效果和效率的提高;应尽量减少行政干预,通过经济宏观调控,强化规划引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提供。总之,在乡村生态旅游发展中,政府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扮演好主导、扶持与服务的角色。
乡村生态旅游、政府行为、试点项目、能力建设、监管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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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3.4;F592.7(中国农业经济)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四川省2013~201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立项名单的通知川教函[2014]156号
2016-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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