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3908.2022.04.001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注册登记的法律风险分析——《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后的思考
农业生产社会服务是中国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有效方式之一,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是其中主要的服务供给方之一.然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部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由于市场主体地位与登记资格存在争议,可能面临"非法经营"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基于《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设定的七类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的登记管理现状、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资格及其注册登记困境展开全面分析,进一步提出家庭农场和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规避法律风险、顺利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政策建议.最后,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的未来发展形势进行了初步展望.
登记管理条例、托管服务主体、市场主体、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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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87;F324.1;F203
山西省社科联重点课题;山西农业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山西省农科院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项目;山西省科技战略研究专项
2022-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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