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817.2009.02.009
金融监管理念的"原则"与"规则"之争——兼析《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改革
英国"以原则为基础"的监管和美国"以规则为基础"的监管是国际金融监管领域两种不同的监管理念.从全球金融市场的现状看,"以原则为基础"的监管以其灵活性和普遍适用性更能适应金融市场的创新变化,并赋予监管当局和监管对象更多的创新空间,因此正成为金融监管的主导方向.尽管我国当前的监管环境和条件与国际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但应及早吸收"以原则为基础",辅之以必要规则的监管模式,为中国未来的金融监管做好准备.
金融监管、原则为基础、规则为基础、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F830(金融、银行)
2009-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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