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性与专业性:组织差异化背景下的合作社再合作——基于贵州遵义的案例研究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与农民联系最为紧密的两类经济组织,有各自的组织优势和组织劣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由于目标错位导致市场进入困难、制度约束导致资源配置能力有限;农民专业合作社基于人合特征和治理规范约束面临规模扩张的困难.本文以两类组织优势互补为假设,基于贵州遵义的调研,剖析集体领导型、平等合作型、专业带动型三种不同的合作经营模式,勾勒出不同模式组织互补的实践可能性和合作受阻的障碍.案例研究结果表明,两类组织的合作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有效平台,但可能存在合作动力不强、利益分配不公等问题,需要从立法和政策角度构建适宜的制度环境.
集体产权改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特性、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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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0;F306.4;G20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61411001
2021-07-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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