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式吸纳:国家与农民关系的一种类型——基于赵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叙事
在国家推行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国家与农民关系产生了新的变化.以赵村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例,国家与农民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呈现出"合作式吸纳"的关系类型.农民的发展意愿与诉求表达以及基于需求契合的政府回应构成了合作式吸纳的生成基础.地方政府与农民通过合作克难与合作创新推动改革与发展进程.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以合作为依托,通过需求整合、制度吸纳与协同引导等方式,实现农民与地方经济的共同发展.在"合作式吸纳"框架下,国家与农民之间生发出一种基于行动的互惠关系,自上而下的国家主导与自下而上的农民自治之间的张力得以有效调和,一种良性互动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得以呈现.
合作式吸纳、乡村治理现代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与农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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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D638;F29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CSH077
2021-07-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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