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集体与个体的互惠共生关系探讨——基于四川省宝村的个案研究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旅游是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抓手.本文以四川省宝村乡村旅游业的开发与经营为个案,探讨乡村振兴背景下集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形态.研究发现,集体与个体之间并非总是构成二元对立的关系,而是可以互惠共生的.集体与个体的共生关系形态生成的关键在于构建一种分工协作体系.在这一体系中,集体起着基础性作用,承担社区发展的社会责任,负责村庄旅游空间的营造,而个体发挥主体性优势,积极参与乡村旅游的运营,双方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村庄的发展.本文认为,价值共享、利益联结、分层运营以及组织协调等机制,共同形塑了集体与个体之间互惠共生关系形态的形成.
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内生性发展、互惠共生
38
F316(71)=52;R2-03;R711.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ZD166
2021-07-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