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身之意:贯彻婚姻法运动中的女性与政治——以川西北农村地区为例
20世纪50年代初的贯彻婚姻法运动是一场围绕身体开展的运动式普法活动,其间身体不仅是推行法律的载体,还是政治操演的主题.在身体之伤的体悟中,多种元素交织互化,妇女借助“具身性认知”场域,认清了封建婚姻制度的多重劣根性.婚姻法赋予了女性平等和解放,但她们的身体同样需要接受新道德和政治文化的规训,在国家看来,挣脱枷锁、参与生产与回归家庭三位一体,同等重要.妇女的认知模式在贯彻婚姻法运动中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更迭,承载着丰富象征意义和实践意义的身体,成为构建政治认同,实现“人之再造”的基础和依托.身体、法律、政治三者互动共生,彼此嵌入,合力塑造着中国妇女的新样貌.
贯彻婚姻法运动、女性、身体、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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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西南地区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研究1950-1957编号:13CDJ005
2020-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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