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资本化的逻辑与限度——以马克思社会劳动的技术剩余为视角
农业资本化即运用资本逻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包括市场化的隐性资本化和所有权的显性资本化.1949年以来,中国农业生产实践证明资本化不但没有和社会主义生产力形成根本对立,相反,资本化促进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以马克思社会劳动技术剩余为视角,分析中国农业资本化的逻辑与限度,可以看到,技术与资本化的关系正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表现.一定历史时期内,资本化对提升农业技术、获取农业技术剩余具有重大意义.但是,由于资本的本性,必须防止资本化过程中小农户经济地位下降、土地被剥夺以及资本对乡村社会侵入等副作用.最后,文章从技术剩余的角度提出“农民合作社”的中国农业适度资本化路径,该路径实现了市场机制和合作机制的统一、小农户和资本的共赢;该路径的实现条件包括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智慧农业新技术、培育小农户资本以及构建职业化农民制度.
农业资本化、马克思、社会劳动、技术剩余、农民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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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创新对接'乡村振兴战略'的社会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农业社会学的基本理论与前沿问题研究”
2020-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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