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下的土地承包权初探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从而实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以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身份属性,是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置的理论基础.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户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基础,以承包集体所有土地的同一地块为内容的综合性权利.土地承包权强调农户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同一地块的权利,包括了持续承包、继续承包、优先购买和补偿请求等权利内容.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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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DF5
农业部软科学研究项目“家庭农场视角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研究”20140602;中国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大北农教育基金”资助2415007;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16RW005的研究成果
2017-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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