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范”标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标准的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评选标准集中体现着政策对于我国合作社发展模式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评选一直都是以统一的政府文件为准.然而,在示范社的逐级申报过程中,各地区又普遍存在着对文件标准的选择性遵从.本研究在对我国东、中、西部部分示范社调研基础上,对文件标准和实践标准的关系及文件标准的实质作用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表面看来受到来自实践领域挑战的文件标准并未被简单地虚置.文件标准作为有效的技术治理工具,借由示范社评选中的名额分配方式得以成功推行.虽然实践标准普遍存在且获得了其合法性,但这种表面路径上的偏离不仅并未妨碍文件标准实际目标的达成,反而强化了其推行的必要性.
示范社、文件标准、实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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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5;O18
2016-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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