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法律思辨与价值取向
“无罪推定”和“有罪推定”不仅是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法原则,也是人们常见的习惯思维倾向.从逻辑理性角度讲,“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都是论证上诉诸无知的谬误,两者所蕴含的论证思路是通过强调对方缺乏证据来证明自己观点的绝对成立,因而都不符合形式逻辑规律.转基因食品自问世以来,人们对于它的安全性争论就一直没有间断.赞成者和反对者都没有充分的证据让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就像“无罪推定”和“有罪推定”辩论一样,转基因食品应该被“无害推定”还是“有害推定”,这同样取决于我们的价值理性.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无论是从科技创新,还是粮食安全角度讲,都不能放弃转基因技术的研究,而任何技术只有在实际运用中才能检验其价值,才能进一步完善.因此,作为认识论上的一种妥协,我们对待转基因食品应该采取“无害推定”的价值取向.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对转基因技术有进一步了解,也才有可能进一步接近事实的真相.
无害推定、有害推定、转基因食品、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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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2;D90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世界各国对转基因食品的政策和法律规制比较研究”14AGJ004
2016-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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