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场政策性信贷法律制度的借鉴和启示——基于美国《农业和农村联合发展法案》的研究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确立了家庭农场是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信贷是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美国家庭农场经过长期发展形成了商业性信贷、合作性信贷和政府信贷相互配合的信贷体系,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2013年美国新农业法案颁布,对《农业和农村联合发展法案》中的家庭农场政府信贷法律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法案中的贷款分类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新晋农场主和社会弱势农场主扶持制度等对我国家庭农场信贷法律制度的构建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家庭农场、信贷、美国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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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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