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言何以获罪?——“谋大逆”与清代文字狱研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因言何以获罪?——“谋大逆”与清代文字狱研究

引用
文字狱是专制社会的产物.那么,因言何以获罪?获何罪?如何处刑?文章认为,中国古代文字狱的定罪处刑经历了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隋唐之前,对文字狱的处罚,罪名不一;“十恶”定型之后,主要以“大不敬”处罚;明清时期,由于“大不敬”条文的变化,使得“谋大逆”取代“大不敬”成为处罚文字狱最主要的罪名.通过对“谋大逆”的发展源流、内涵等的仔细辨析,我们发现,恰恰是“谋大逆”在内涵和外延上的不确定性极大方便了统治者在文字狱认定及其处罚上的任意所为.最后,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清代文字狱也并非全部是按照“谋大逆”定罪处刑,而是形成了一个以“谋大逆”为首的罪名群,为了加强治理效果,也往往会使用杖毙等法外之刑.

谋大逆、文字狱、十恶、谋反、大不敬

30

I20;D9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中央集权下的省级地方立法研究"09YJC820110;中国农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清代户部则例研究"2013QJ015的研究成果

2013-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57-6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09-508X

11-4084/S

30

2013,30(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