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08X.2012.01.013
草畜平衡制度为何难以实现“草畜平衡”
草畜平衡制度是我国草原管理和生态保护的基本制度,但在实施中却难以达到“草畜平衡”的目的.文章基于内蒙古地区的田野调查和文献资料,从草场生态过程和牧民行为两个方面,分析了草畜平衡制度在实施中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表明:一方面,干旱半干旱草场存在一定的非平衡生态系统特征,承载力管理不一定能实现草场的可持续利用;另一方面,牧民对载畜量的控制是一个多因素影响下的综合决策,并受到市场、畜牧业生产周期、生计需求的限制.而现行的草畜平衡制度在这两个基本环节的处理上采取了简单化、标准化的思路,导致该制度不能有效执行.文章认为,在资源时空异质性异常显著的干旱半干旱草场,目前将“草畜平衡”作为落实到每一微观牧户的实施手段,其可行性值得商榷,草场管理中更应该侧重生态系统的弹性管理,而不仅仅是关注作为阈值的承载力本身.
草畜平衡制度、承载力、干旱半干旱草场、非平衡生态系统、牧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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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1;TP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0871252;福特基金的资助
2012-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2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