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08X.2003.02.012
期货交易所若干法律问题探析--兼论我国期货交易所的法律规制
期货交易所是期货市场运营的核心,其功能决定了期货交易所的法律性质应是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法人.此类法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型法人--会员制法人.期货交易所的设立制度与组织形式的选择因各国的国情不同而各异.我国已成为WTO的成员,应在借鉴西方先进的期货交易所法律制度基础上,把我国的期货交易所改造成为实质意义上的会员制交易所.
期货交易所、法律制度、会员制法人
D922.29(中国法律)
2004-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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