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6850.2012.02.028
经济欠发达区域农村居民点用地标准研究——以吉林省舒兰县为例
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挖潜的可行性,促进农村居民点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探讨了经济欠发达区域农村居民点的用地标准.农村居民点用地标准通过农村宅基地挖潜的可行性分析推定,农村宅基地数据主要来源于农户调查.结果表明:(1)农村宅基地可以划分为生产用地和生活用地2个类型,生产用地主要包括农村宅基地内的种植、养殖以及农机具存储用地,生活用地主要包括起居室、堂屋、粮食储存等用地;(2)在保障农民必要生产和生活用地的基础上,舒兰县农户的人均农村宅基地标准在162.46m2左右比较合适;(3)通过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推定,舒兰县合理的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标准应在232~295m2之间.人均150m2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标准缺乏挖潜的可行性,标准应该按照保证农民正常生产与生活需求的原则确定.
土地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标准、抽样调查
28
F311(世界农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1001108: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9113029
2012-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29-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