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重构农业合作社
@@ 当前,在我国广大农村存在着大量的冠以”合作”名称的组织,如农村经济合作社、农村股份合作企业;还有早就有的农村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有些虽不冠以”合作”名称,但学术界不少人也认为是合作组织,如农村专业协会、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些组织都不同程度地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都应该给予支持.不过,合作组织具有特殊产权结构、独特的组织经营方式,它对于推动农户由小生产走向社会化大生产、由自然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从理论上讨论农业合作组织,重构新型农业合作社很有必要.
重构、农业、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合作组织、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企业、农村生产力、供销合作社、资源配置、专业协会、市场经济、农村经济、名称、经营方式、经济走向、产权结构、学术界、小生产、社会化、大生产
F3(农业经济)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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