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81X.2009.03.005
农业生产事故纠纷调解的实践与思考
农业行政管理机关在处理农资违法案件的过程中,不仅履行了对违法者予以惩处的法定职责,而且大量承担了违法者与农民群众之问损害赔偿的调解工作,为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消除社会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阐述农业生产事故纠纷调解的意义、特征、调解程序等内容,分析了农业生产事故纠纷调解的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农业生产事故、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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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4(中国法律)
2009-04-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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