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81X.2005.06.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改建议(五)
@@ 1第十三条
开始增加"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具有农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水平的专职或兼职村农民技术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并按村内土地种植面积和工作量确定其农业科技推广补贴,推广补贴来源与其他村干部报酬一样列入县级以上财政转移支付".
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中等专业学校、农业科技推广、科技进村入户、转移支付、种植面积、推广服务、补贴、行政村、技术员、工作量、村农民、村干部、县级、土地、配备、兼职、财政、毕业
D9(法律)
2005-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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