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成为城市更新主体的理论逻辑与政策创新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1071.2023.02.009

国企成为城市更新主体的理论逻辑与政策创新

引用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城市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城市发展史上城市更新的主体在政府、土地权利人和市场主体之间有过演变,目前城市更新的部分地方法规除了强调政府主体和政府指定更新统筹主体外,更加尊重土地权利人的主体地位.国有企业的特征决定了其在城市更新中可以同时承担着"半政府"主体、产权人主体和市场主体的角色.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近几年的城市更新成果和项目来看,央企、国企参与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的比例不断增大,在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和城市更新基金设立等方面,"政府主导+国企实施"已经成为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的主推模式.为支持国有平台参与城市更新,本文提出政府可以推行土地作价出资入股国企、更新后的国有载体产权换股权、国企设立城市更新基金基础上加持财政贴息三个政策层面改革创新.

国企、城市更新、更新主体、理论逻辑、政策创新

F0(经济学)

江苏省自然资源科技项目KJLM2022035

2023-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51-5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1672-1071

32-1783/D

2023,(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