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733/j.jcam.issn.2095-5553.2021.11.34
农机类科研院所科研副产品管理规范研究探索
针对目前国内农业机械类科研院所科研副产品管理规范研究缺失问题,为制订符合其特点的科研副产品管理规范,减少国有资产损失,在阐述种植业类农业科研副产品管理基础上,分析提出农业机械类科研副产品产生的特点——不以农业种养殖为目标、产生的科研副产品较少、损伤大难以达上市销售要求、较少产生可上市销售的科研整机或零配件等科研副产品、农机产品上市销售需要资质鉴定或认证的主体不是科研单位.并对代表性农机科研单位科研副产品的管理举措进行分析,提出的明确科研副产品管理责任主体和台账登记、处置原则方式和流程、收支管理要求、监督和"红线"等新举措,对国内其它农业机械类科研院所科研副产品管理提升或制订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农业机械;科研副产品;责任主体;台账登记;风险防控
42
S-9;F324.3(农业经济)
中央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国家现代农业甘薯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
2021-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3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