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62.2023.04.021
探索构建金融领域行政执法和解制度
随着金融机构综合化经营趋势加剧、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金融科技手段日趋多样,金融风险愈加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传染性,传统金融监管方式面临新的挑战.为有效平衡监管效率与监管目的之间的矛盾,行政执法和解应运而生.
行政执法和解是行政和解在执法过程中的一种应用形式,与行政复议和解、行政诉讼和解相对应.目前,学术界尚未对行政执法和解的定义达成一致,分歧主要集中在行政执法和解是否以"事实或法律状态不明确"为前提、和解协议是否可以代替行政处理决定,但对行政执法和解其他的构成要素已达成共识,即在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做出,目的是解决行政纠纷,建立在行政活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达成一致、缔结协议.
行政执法和解制度、金融领域
D922.104;F832;TP393.09
2023-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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