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62.2022.10.042
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倡议书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农办、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证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便利度,为加快形成我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提议,经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及中国农金30人论坛主席团研究决定,现就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特向全国农信机构发出十条倡议:
一、传承农村金融红色基因,争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银行
全国农信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农村金融政策,始终坚持因农而生、为农服务的初心使命,继承发扬"挎包银行"精神,切实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作为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作为践行普惠金融的重要载体,作为巩固拓展农村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手段,作为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着力点,全方位提供或完善金融服务,全力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全面打造助力乡村振兴和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银行.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主体发展、共同富裕、全面推进
F325;F830;F233
2022-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9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