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62.2019.21.033
公示信息随意删改,法律风险惹上身来
企业信息公示旨在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保障公平竞争,扩大社会监督.因此,对金融机构而言,做到企业信息公示的合规严谨至关重要.
银行公示股东信息怎容随意更改
赵某、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某)是A农商银行股东,2015年分别入股5万股、1000万股(每股价格为1元).A农商银行于2016年和2017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上年度年报信息中,将甲公司的1000万股股权所有人记载为赵某.2016年因股东赵某牵涉一起与宋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涉案标的金额800万元,法院根据A农商银行2015年年报公示信息向A农商银行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A农商银行在送达回证备注栏注明“赵某在我行无股权”.
2019-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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