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62.2019.17.032
如何规避未成年人房屋抵押贷款风险
近年来,受限购政策、离婚率攀升等因素影响,不少家庭在购房时都选择将房屋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父母以未成年子女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对于银行来说,该抵押行为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需要特别关注.
银行处分未成年人房产未获法院支持
郭某与儿子郭小某(出生于1994年1 1月4日)共同拥有一套房屋.2011年10月25日,因儿子郭小某在校读书,郭某单独与建设银行某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共有房屋为浙江某船舶技术有限公司对建设银行某支行在一定期限内所负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最高限额为513.8万元,郭某向房管部门出示“承诺抵押贷款事宜不损害郭小某的利益”的声明书后,办理了抵押登记.贷款到期后,浙江某船舶技术有限公司未按时偿还贷款,建设银行某支行将该公司、郭某、郭小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立即偿还欠款及利息,并要求对郭某、郭小某所抵押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2015年,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定《最高额抵押合同》无效,建设银行某支行要求对涉案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未获法院支持.
2019-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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