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62.2019.14.031
抵押物涉刑事查封,银行是否仍具有优先受偿权?
在处理“刑民交叉”的案件中,“先刑后民”已经成为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固有的处理模式,受此思维模式影响,一些银行贷款有合法有效的抵押物,因抵押物涉及刑事问题,迟迟得不到处置.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即使抵押物以违法所得购买,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仍合法有效,基于债权债务关系享有的优先受偿权优于刑事案件被害人获得退赔的权利.
2019-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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