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62.2018.11.019
“萝卜章”合同的效力问题
最近,金融系统频频遭遇“萝卜章”事件,广发银行、中江信托均因“萝卜章”被骗,建设银行咸宁分行也因此涉及10亿元的虚假理财案.那什么是“萝卜章”呢?顾名思义,“萝卜章”就是假章,指行为人伪造法人公章、虚构法人意思、假借法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交易而引发的刑事民事案件.“萝卜章”案件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因此,认定构成伪造印章罪只要有伪造行为即可,立法者并不要求行为人实际使用、造成损失或者情节严重.
2019-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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