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62.2017.14.004
探寻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畅通之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农民将手中的承包地、宅基地和房屋等资产作为融资抵押物奠定了政策基础.2015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陕西省高陵、杨凌、平利、富平、千阳、南郑、宜川、耀州8个县区被纳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试点县,平利、高陵被纳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陕西省联社引导全省农信机构积极参与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简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金融创新领域作出了积极的尝试.
2018-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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