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62.2015.03.030
停用的重要空白凭证何以引发案件
案件概述2013年5月12日,某联社下属的一信用社营业厅来了两位客户,他们分别向柜台内营业员出示股金证要求提现,客户华某出示的股金证记载金额是17万元,另一客户张某出示的股金证记载金额是13万元.营业人员进行账证核对后,最终确认两位客户所入股金并未在信用社账内,并向联社汇报了情况.联社随即叫来股金证经办人,同时也是信用社主任的陈某.在思想攻势下,陈某交代了自己利用停用股金证非法吸收股金的事实.
2015-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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