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62.2015.01.028
被挪用损失100万,银行为何不赔
案情回放
2014年1月,某银行行长李某向其老同学朱某介绍,该行有一种打积分的业务,可以稳赚不赔,存一百万元每月可以获得25000元的利息.经不住推荐,再加上老同学的关系,朱某在该行开立了个人存款账户及网上银行,随后将网银令牌及密码一起交予李某,并陆续往账户里转账200余万元.李某利用其掌握的令牌和密码,一次性将200万转出高息借贷给他人,后造成本金全部损失.取款遭拒后,朱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认为,朱某将自己的网银令牌及密码交由他人保管,未尽到妥善保管及风险防范的义务,凡通过使用网银用户名、密码及安全认证工具完成的一切交易均应视为客户本人所为.因此,银行对朱某账户资金的减少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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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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