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62.2014.24.025
如何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诉讼法》首次在程序法上明确了以非诉方式实现担保物权的新途径.在当前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处于“双升”的态势下,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对控制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加快推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以及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的优势
缩短审理周期,加快处置和清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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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1
2015-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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