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62.2013.22.025
日韩农信机构发展及借鉴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韩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组织运行良好,对我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日本农信机构的运作模式及特点日本政府于1947年颁布了《农业协同组合法》,并根据此法建立了农民互助合作组织,也称农业协同组合,简称日本农协(JA).日本农协(JA)主要有四大特征,即指导性、非营利性、综合性及集团性,它通过提供指导性服务来提高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据官方统计,目前已有超过99%的日本农户加入了农协,其原则是:自由加入、民主管理、限制股金分红和进行利润分配等.
日韩、日本、指导性、互助合作组织、组织运行、组合法、运作模式、信用合作、协同、生活水平、农业、农信机构、农民、民主管理、利润分配、官方统计、非营利性、性服务、集团性、自由
F27;K87
2014-0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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