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62.2013.21.011
八家农商行“组团”破题新资本协议——苏南八家农商行联合建设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探析
2011年,张家港农商行成为银监会确定的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五家试点农商行之一,成为苏南地区农商行中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先遣连”.
首创:八家农商行联合建设新资本协议
为解决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量不足、成本投入大及人才匮乏等问题,江苏省银监局协调组织了苏南地区的张家港农商行、常熟农商行、太仓农商行、吴江农商行、昆山农商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和江南农商行在内的八家农商行联合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并于2012年4月下发了《苏南八家农村商业银行联合建设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明确了苏南八家农村商业银行联合建设新资本协议的总体方向,确定了“数据共享、自愿合作、优势互补、同步推进、成本分摊、立足实际”的联合建设原则,同时确立“除数据共享机制建设项目外,本着自愿原则参加项目联合建设”的合作框架.
农商、组团、新资本协议、苏南地区、联合建设、巴塞尔、数据共享、商业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张家港、农村、自愿原则、自愿合作、优势互补、协调组织、人才匮乏、建设原则、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共享机制
I20;F12
2014-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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