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62.2012.15.001
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新探索
2011年12月12日,经20个中央部委组成的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并经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批复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玉田县、吉林省九台市、福建省沙县、湖南省沅陵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等6个市(县、区)分别承担有关农村金融改革试验任务,为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探索新路。
农村金融改革、中央农村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银行、改革试验、联席会、农业部、大兴区
F832.35(金融、银行)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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