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62.2011.12.041
判定不动产抵押权的归属依据——与耿春翔等同志商榷
近日,笔者拜读了耿春翔、姜辉、王超的《一起土地抵押权争夺战:确权后的启示》(详见《中国农村金融》2011年第3期第76页至77页)一文,其文中所述的争议来源于"一物三抵押"的法律纠纷,其中以兰山支行和B支行之间的抵押权争夺战为焦点。兰山支行通过多方查找"土地证"上存在的瑕疵,使得法院最后裁定B支行房产抵押有效、土地抵押无效;
不动产抵押权、土地抵押权、同志、农村金融、法律纠纷、房产抵押、争夺战、支行
F321.1(中国农业经济)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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