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62.2011.06.010
建立农信社金融风险处置基金的有关构想
@@ 2003年开始的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改革,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建立新型农信社监督管理体制,明确将农信社的管理交由省级政府负责,省级政府全面承担辖内农信社的依法管理和金融风险处置责任,中央银行采取紧急贷款方式对省级政府处置农信社金融风险提供临时支持.这种政策安排易于导致省级政府所承担的农信社金融风险处置责任虚拟化,并最终将农信社金融风险处置责任转嫁于中央政府.基于此,笔者认为,可以建立以省级政府为出资主体的农信社金融风险处置基金,将省级政府承担的农信社金融风险处置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农信社、社金融风险、风险处置、省级政府、责任转嫁、监督管理体制、农村信用社、主要任务、中央政府、中央银行、政府承担、政策安排、依法管理、贷款方式、出资主体、虚拟化、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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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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