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韩国及中国台湾信用合作运行模式、发展经验与启示
日本、韩国及中国台湾地区农业合作组织开展信用合作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农民合作社具有以下共同特征:以农村社区为基础,提供综合性服务;依托三级体系,建立双层经营体制;引入双重监管,构建多层次风险防范制度;区分成员资格,建立分级制度.经验表明,合作社内部开展的信用合作具有成员熟识度高、资金运用灵活、产业衔接度强等特点,不仅可以有效缓解合作社及社员资金短缺问题,促进农村金融有效供给,还有助于提升社员的民主管理意识,促进合作社发展壮大.这些经验与做法对于中国大陆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信用合作、农民合作社、农村金融
F306.4;F204;F812.42
农业部软科学研究计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香港乐施会项目
2016-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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