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易水权制度中的相互监督机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可交易水权制度中的相互监督机制

引用
本文通过对甘肃省张掖市实施可交易水权制度的调查发现,在一定条件下,用水户之间能够形成一种相互监督机制,从而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使可交易水权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取得很好的执行效果.进一步分析有地下水和没有地下水以及有地下水但村庄条件不同的情形下可交易水权制度中的相互监督机制,可以发现,只要满足以下条件,无论在有还是没有地下水的情况下都能形成这一机制:①分级管理体制的责权明确;②水权和用水配额界定清晰;③上一级管理部门严格控制下一级管理部门的水源总量,使其接近(甚至刚好等于)用水配额总量,同时小于用水需求总量.

可交易水权、用水配额、相互监督机制

F3(农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EEPSEA/IDRC资助研究项目

2008-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53-5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农村经济

1002-8870

11-1262/F

2007,(9)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