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服务驱动下信访“分类治理”的理路——以河南省西平县为例
学界对于信访分类治理的研究大多基于因“人”分类或因“事”分类展开,形成了信访分类治理研究的基本范式.然而,社会心理服务嵌入信访治理体系,为信访分类治理提供了新的视野:因“心”分类,即按照信访人“心理诉求——利益诉求”的两分原则,将信访人分为利益型、心理型、耦合型和无意识型四种.本文以西平县信访治理实践为个案,提炼出由“心”而治的信访分类治理模型,并对该模型的治理理路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对信访频次、情绪和事件的三维叠加形成了信访分类治理的参照维度,而地方政府对治理技术的灵活性运用则构成了信访分类治理的动态实践.本文为信访分类治理过程中信访人的心理诉求与利益诉求间的关系提供经验事实,并为社会心理服务驱动下的信访分类治理理路提供分析框架.然而,受限于研究区域和案例数量,本文提炼出来的由“心”而治的信访分类治理模式还有待进一步验证和完善.
社会心理服务、信访治理、分类治理、运作机制
G124(中国)
本文研究得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大数据背景下的重大公共决策非理性舆论传播与风险治理研究》;北京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委托课题《信访制度、行政法治与政府执政关联性研究》;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发展中的地方政府干预问题研究》
2020-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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