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统租佃制若干问题的商榷
对中国过去认识传统乡村社会模式影响最大的为”租佃关系决定论”与”乡村和谐论”.前者强调租佃关系的作用,后者则把传统乡村看成一个非常和谐的、温情脉脉的大家庭.但这两种理论皆属一种理论虚构,难以考之史实.本文着重讨论前一理论.比较历史统计学的资料和计算证明:传统中国土地并不那么集中,租佃制并不那么发达;小农自由交易导致严重分化的说法不成立;历史上朝代际和朝代内土地趋向于集中的”规律”并不存在;当时的社会不公与社会危机另有原因,与租佃制关系不大;把地权问题说成是中国传统社会的首要问题、把地权不均说成是传统中国社会的弊病以及社会冲突和社会危机的主因,从而把平均地权说成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手段,是没有根据的.
租佃制、土地集中、吉尼系数、地权
F3(农业经济)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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