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完善粮食主产区农业保护情况的调查报告--以黑龙江省大豆为例
在主要WTO成员不愿主动减少农业保护的背景下,如何完善我国粮食主产区的农业保护政策,实现既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又保护主产区农民的就业与收入,是政府当前一项十分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加入WTO后,我国对粮食主产区除了继续执行保护价收购、增加农业基础设施、灾后农业税减免及其他保护政策外,又推出了农产品良种推广补贴、关税配额调控和转基因管理等新的保护措施,起到了明显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粮食主产区的农业生产,保护了农民利益.但是,我国的农业保护仍然存在方式不当、力度不够、结构不合理、重点不突出等问题,抑制了农业竞争力的提升.为此,建议通过改革农业保护方式,加大保护力度,调整支持结构,突出支持重点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粮食主产区农业保护政策.
农业保护、粮食、主产区
F3(农业经济)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助项目
2007-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8-15,30